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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治大院灭火器换药维修和更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30    


        受28365-365.com的委托,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治大院灭火器换药维修和更换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HNJZ-2018073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项目预算:182285.00元
六、投标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5) 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所投新灭火器生产厂家售后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提供换药维修灭火器生产厂家的维修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湖南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灭火器维修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七、标书认购:
1、于2018 年 7 月 30日起至 2018 年8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家园27楼2704房(杜鹃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西北角)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8年 8 月 3 日17: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 8月 13 日10:00 时。
3、开标地点:长沙市人民会堂3楼304室。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保证金汇至: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银行帐号:1901018029201124302
采 购 人:28365-365.com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731-88665771
地 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浩、周许
电 话:0731-84462168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家园27楼2704房(杜鹃路与银杉路交汇处西北角)
纪律监督单位: 中共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电话:0731-88667193 罗文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